埃及近年来积极参与各种双、多边贸易合作,目前已加入的区域贸易协定主要包括:(1)《埃及-欧盟伙伴关系协议》,根据该协议,埃及工业品进入欧盟市场享受零关税优惠;(2)《以色列合格工业区协定》,从经审核批准的合格工业区(目前合格工业区主要出口产品为纺织品和成衣)向美国出口的产品,如符合产品价值中有10.5%或以上为以色列制造的条件,则免除所有进口关税;(3)《埃及-土耳其自由贸易区协议》,根据该协议,埃及工业品进入土耳其享受零关税待遇,同时埃及商品进入同土耳其签署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包括以色列、约旦、叙利亚、突尼斯、摩洛哥以及一些欧洲国家) 时也将享有一定的优惠待遇;(4)《埃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自贸协议》,埃及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四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及瑞士)依据协议相互给予对方免除工业品和基本农产品进口关税的互惠待遇。
除了上述自贸协定外,埃及还加入了多个非洲及阿拉伯区域性组织,如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非洲自由贸易区协定、东南非共同市场等。此外,埃及还是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哈萨克斯坦、新西兰、俄罗斯和美国普及特惠税制度的受惠国,在这些市场可享受约定产品进口关税优惠或免关税待遇。
埃及政府自2017年以来健全法律体系,出台、修订了一系列关于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并兴建多个投资园区用以提高投资承载力。此外,埃及政府于2020年出台 “纺织业发展愿景 2025”计划,不遗余力扶植和推动纺织工业机械化发展,通过将纺织行业出口补贴由原来的9%提升到12%等优惠政策吸引外资,促进纺织业发展。
2017年颁布的《投资法》针对不同地区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税费减免、投资成本返还、土地划拨、外籍用工等优惠政策。例如,针对上埃及(埃及南部地区)等较为落后的A类地区的支持政策包括:在7年内以最高50%投资额为税基,免除企业所得税;给予优惠地价,甚至免费划拨土地;政府出资组织项目公共基础设施联通工作等。法律颁布前已注册的投资项目所需进口设备的关税、增值税等税赋不变。
埃及货币为埃及镑,2016年开始实行浮动汇率,缓解并改善了长期以来的外汇紧张状况。2017年~2018年,埃及曾阶段性实施“外国投资资金汇出保障机制”,外国投资者在埃进行投资需缴纳保障金,现在这一制度已被取消。埃及允许外汇汇进和汇出,外资企业的合法利润经审查后可以汇出,汇出时需缴纳5%或10%的预提所得税。此外,以前外汇会出需向银行交纳2%~3%的手续费,但目前部分银行暂免手续费。新流入的外国投资资金可直接通过埃及本地商业银行购买和转让埃及国债。目前,埃及政府对外汇公司实施新的限制措施,要求外汇经纪商出售外汇时必须核实客户身份和交易原因。